潮新闻 记者 王璐怡 徐雪纯
如何及时回应困难妇女群体的诉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怎样助力女性就业增收?落实男女平等国策、维护妇女权益,浙江又有哪些好的经验?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6月13日,浙江省妇女事业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在杭州举行。现场,省妇联有关负责人就大家关心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回答。一起来看。
1、问:现在越来越多的女性正在撑起半边天。但其中也还有不少困难群体,妇联作为联系服务妇女的纽带,如何回应这部分妇女的诉求?帮助解决她们的困境?
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方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妇联要把联系和服务妇女作为工作生命线”,我们一直深入贯彻落实这一重要指示精神,注重帮助普通妇女群众特别是困难妇女群众解决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妇女群众时刻感受到娘家人的温暖。
首先是深化基层妇联组织改革,让联系服务力量就在妇女群众身边。2017年,根据中央群团改革精神,我们全面完成了村、社区妇代会改设妇联工作,每个村、社区新设了7至15名妇联执委,改变了原来村、社区妇代会主任单打独斗的局面。2021年,全省新一届村社妇联换届,选举产生村社妇联执委19万名,通过全员大学习、大培训有效提升了执委队伍联系服务妇女群众的能力。
其次是健全联系服务工作机制,为妇女群众提供了更便捷的服务途径。我们形成了妇联干部、妇联执委联系服务基层和妇女群众“四必访四必应”等特色工作机制,对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创业女性必访、困难妇女家庭必访、空巢老人及留守妇女儿童家庭必访、涉及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家庭必访,通过常态化的走访对妇女群众的诉求及时回应,协调推动解决问题。同时完善调研制度,积极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去年以来,全省19万基层妇联执委共走访联系妇女群众314万人次,推动解决8万余个问题。另外还有12338妇女维权热线,在“浙里办”上有“和睦e家”等应用场景,妇女群众有需求都可以寻求帮助。
第三,注重加强资源整合和力量协同,让妇女群众真正得实惠。全省建成妇女儿童综合服务驿站2239个,培育扶持各类女性社会组织、巾帼志愿者服务组织和慈善公益组织。五年中我们依托省妇女儿童基金会,实施了“康乃馨女性健康关爱计划”“焕新乐园”等公益关爱项目,筹集款物达4.4亿元,服务困境妇女儿童50万人次。
妇女事业是党和人民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也呼吁更多的有识之士和爱心人士共同参与到服务妇女儿童的事业中来。
2、问:在科技战线上面有很多的女性工作者,她们为我们国家的科技事业作出了很巨大的贡献。请问在关爱女性科技工作者个人成长以及个人发展方面有哪些具体的举措?
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何杏仁:省妇联充分发挥引领联系服务的职能作用,这几年强力为女性科技人才做好联系和服务工作。主要有三个纬度:
一是政策推动。2021年省妇联联合省科技厅、省教育厅推出了科技创新六大巾帼行动,建立了省巾帼科技创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22年,省妇联和农科院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推动农科院出台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发挥作用的12条意见。今年三八节,省妇联和省科技厅又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更好发挥作用的若干措施》,都是实打实的政策措施。
二是搭建平台。省级和11个设区市都建立了女科技工作者协会,就是服务联谊交流的平台。另外通过一系列活动比如长三角巾帼科技创新浙江行暨首届巾帼科技创新周活动等,加强女性科技人才的交流交往。还联合相关部门认定了30个省巾帼科技创新工作室,推动女科技工作者协会和省女企业家协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学研的合作。
三是典型引领。在先进评选中向女性科技工作者倾斜。近5年,评选的全国和省级三八红旗手中科技类的先进占比接近1/4。比如说全国三八红旗手86人当中,科技类就有20人。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中,近5年我们浙江省就是胡海岚,是浙江大学有名的青年女性科技人才。在2022年受表彰的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和先进集体当中,科技类的女性占比达到了36.1%和35.3%,也都超过了1/3。我们通过先进典型的引领,来鼓励和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更好地发挥作用。
3、问: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解决收入差距是主攻方向之一,请问帮助促进妇女就业增收方面有什么举措?
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方芳:这几年省妇联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的战略部署,围绕加快缩小收入差距,聚焦“扩中提低”,深化“巾帼共创”和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支持妇女和家庭创业就业、增收致富。
一是加强人才培育,激发妇女创业创新动能。坚持落实全省年培训30万农村妇女、培育万名乡村振兴巾帼人才的目标,分层分类开展高效生态农业、村播电商、来料加工等技能培训,增强妇女创业信心和能力。同时注重培育乡村振兴的妇女带头人、巾帼“领头雁”等,先后组建了省民宿女主人联盟、省女红巧手联盟等妇女创业联盟,发挥巾帼创业带头人和联盟集聚的带动效应。
其次是围绕产业帮扶,通过打造妇字号品牌赋能助力妇女创业就业。聚焦来料加工打造“巾帼共富工坊”,重点帮助低收入农户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家门口灵活就业。在此基础上,融合乡村振兴元素,把单一的来料加工式,拓展到“民宿工坊”“美食工坊”“手作工坊”等不同类型的工坊,多元化支持妇女创业就业。截至目前,全省共打造县级以上“巾帼共富工坊”901家,吸纳从业人员7万余人,带动5800余名低收入农户年均增收2.42万元。另一方面,打造“妈妈的味道”公益品牌,通过举办美食大赛和展示展销、山乡26味短视频大赛、百城百店建设行动等活动,推进“妈妈的味道”品牌化、产业化发展,扶持妇女家门口创业就业、增收致富。2018年以来,全省各级妇联共举办“妈妈的味道”展示展销活动3500余场。接下来,将继续深化“巾帼共创”行动,加强妇女人才培育和产业帮扶,做实做优“巾帼共富工坊”和“妈妈的味道”等品牌,助力更多妇女和家庭创业就业、增收致富。
4、问:浙江省妇联在落实男女平等,维护妇女权益中,具体做了哪些工作?
省妇联党组成员沈素芹:我们重点开展三方面工作:一是源头参与。推动《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颁布实施,根据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推动我省《实施办法》修订工作纳入了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预备项目,同时《浙江省反家庭暴力条例》也纳入了立法调研项目。充分发挥性别平等评估机制作用,对涉及妇女权益的法规政策组织开展评估,推动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在法规政策制定、实施全过程,使保障妇女权益的法治屏障更加坚实。
二是协同联动。推动落实党政主导的维权机制,与公检法司等部门加强协同联动,开展了反家暴告诫、涉妇女权益问题公益诉讼、困难妇女司法救助等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调动五级妇联组织力量,发挥扎根并活跃在妇女群众中的19万基层执委作用,联动巾帼普法讲师团等专业力量,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纠纷化解、心理疏导、关爱帮扶等维权服务,提高12338妇女维权热线服务质量,努力把维护妇女权益工作做在平常、抓在经常、落到基层。积极关注平等就业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促进妇女平等就业工作的意见》,建立完善就业约谈机制,进一步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
三是关爱服务。围绕优化生育政策落地,探索婚育养育一体化的家庭服务模式,帮助妇女平衡好事业和家庭。会同省发改委等单位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及儿童友好社区、儿童友好乡村建设,杭州、宁波、温州、嘉兴、衢州等5个市已经入选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名单,其他市也在稳步推进中。同时,我们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进学校进社区”“家庭家教家风基层巡讲”等活动,推动树立男女平等、夫妻共担育儿责任等新型婚育观念。
5、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颁布实施,家庭教育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请问妇联组织采取哪些举措推动法律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
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方芳:省妇联始终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构建“党政领导、部门协作、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家校政社协同育人工作格局。主要有三个方面。
首先,推动出台系列法规政策。2019年,省妇联推动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2021年,牵头编制了全国首个《浙江省家庭教育工作“十四五”规划》,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纳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儿童友好城市和“浙有善育”等党委政府工作大局。
其次,加强阵地队伍建设。探索出“家门口”的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新路径新模式,打造“1+101+N”家庭教育架构体系。“1”指省妇联成立的一类公益事业单位浙江省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开展家庭教育教材研发、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101”指推动全省11个设区市、90个县(市、区)成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其作用在于开展辖区范围内家庭教育宣传培训、指导服务和主题活动;“N”是覆盖城乡的社区(村)家长学校,依托社区(村)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其功能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实践活动。
最后,丰富服务产品供给。每年开学季都组织“家庭教育专家进学校进社区”,组织“家庭家教家风基层巡讲”活动,2022年共开展各类指导服务活动9.39万场次,服务288.9万人次。同时编印了家庭教育系列指导丛书和标准化课程,开设“浙江家庭教育云课堂”等线上指导工作平台。接下来,我们还将继续打造数字化平台,目前,我们建设的“家庭教育”应用,累计用户数已经达到62.6万人、访问量达565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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